發稿單位:教育局 發稿日期:112年05月06日 近年校園霸凌議題深受關注,臺南市教育局表示,校園霸凌事件零容忍是市府的既定政策,因此教育局訂有明確與嚴謹的SOP處理規範,要求學校教職員工,只要知悉或被告知有疑似霸凌事件,就必須立即進行通報,並於3日內召開小組會議研商是否立案調查,如果有學校未依規定通報與處理,教育會以違反「三不一有」(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即查,屬實即罰)的原則懲處。 教育局表示,由於各校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有落實通報,因此通報數會遠高於成案數,教育局為避免外界誤解,針對議員提供的通報數據,必須適切釐清。以111學年度為例,自111年8月至112年3月的統計,教育局所屬學校通報的校園霸凌事件有132件,但經調查確認屬校園霸凌事件者4件,且皆經教育局督導學校追蹤輔導結案,學生皆正常學習中。 教育局表示,在預防重於治療的原則下,落實校園霸凌事件的預防工作也相當重要,教育局每年持續推動友善校園運動,請各校落實品德教育及法治教育、教導學生人際互動技巧、學習尊重他人、培養同理心。111學年度也訂定「校園暴力學生偏差行為及霸凌事件輔導支持計畫(VGP)」,由學校規劃多元輔導處遇方案,引導個案學生進行關係修復,杜絕相關事件再次發生。 教育局進一步表示,為落實校園霸凌防制宣導,每學期皆透過校長行政會議、學務人員工作會議,要求學校重視校園霸凌防制,並藉由友善校園週宣導並實施校園生活問卷,主動掌握高關懷學生給予輔導協助。每學期初皆印製關懷貼紙每生各3張,內附通報專線與關懷信箱,其中一張貼在學生聯絡簿上,方便家長與學生可隨時通報,讓教育局和學校可即時介入處理。有關議員建議製作學生權利手冊的想法,教育局會再進一步了解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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