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品營養成分為現行法規非必要標示之項目,為保障消費者健康及滿足消費者知的權益,市府財稅局持續輔導本轄酒品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於官網或酒容器自主揭露酒精度7%以下調味酒營養成分資訊,目前本轄有製造或進口7%以下調味酒業者已超過半數業者於官網揭露熱量及含糖量資訊。 據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調查,市面上常見容量330到350毫升的調味酒,熱量約221大卡以上,含糖量平均30克以上。如以成人每日攝取熱量約2000大卡計算,喝一罐就超過一天熱量的一成;而以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標準,成人每日糖攝取量為25克,喝一罐就超標。長時間攝取過量,還會增加肥胖、高血糖及脂肪肝等風險,為避免消費者喝下過多熱量及糖分,市府財稅局宣導酒業者自主揭露7%以下調味酒營養成分,至少包括熱量及含糖量,並以「每100毫升」方式揭露;其餘酒類,亦得比照辦理。 營養成分資訊揭露範例已登載於財政部國庫署網站(https://www.nta.gov.tw/)之業務導覽/菸酒管理及查緝業務/菸酒管理業務/最新業務公告/酒品營養成分揭露範例(網頁版及酒容器版),請消費者及酒業者參考運用。 發稿人:鍾蕙璟 電話:06-2160216#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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