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112全國運動會籌備處 發稿日期:112年10月19日 針對昨(18)日全國運動會武術比賽男子太極劍項目賽後,孫選手對於評分方式提出申訴事件,大會非常重視,並請裁判長就申訴仲裁處理過程及結果,提出具體的說明如下: 1.大會於比賽當(18)日下午3點59分受理選手之申訴書,並隨即召開武術仲裁委員會議進行審核,依據規則對選手的評分項目,包括難度分、質量分和演練分3項,孫選手所提出的申訴內容為要求釐清質量分及演練分的扣分標準。 2.依中華民國112年全國運動會武術技術手冊第3章第3條及2019年(節選)國際武術套路競賽規程第3章第14條申訴內容規定,可提出申訴內容僅為難度分的部分。因此,由於該選手提出是對於質量分及演練分的疑問,不符合申訴內容項目,爰經仲裁委員會議做成申訴不成立之結論。 3.惟仲裁委員為求慎重,經選手本人同意後,回放大會現場影像紀錄,並向選手解釋說明評分考量,同時給予建議,亦鼓勵及肯定其表現及對國家的貢獻。 4.針對本申訴案,全運會籌備處執行長陳良乾表示,大會尊重技術手冊的規定及仲裁委員的決議,也會在相關會議中請裁判能夠秉持公平、公正的專業判斷,讓每一位選手都能在112年全國運動會的各項激烈競爭比賽中能展現最佳實力,獲取最高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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