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水利局 發稿時間:113年5月8日16:55 經查該職安事件為本市水門抽水站代操作廠商人員執行閘門雜物清除作業,該作業屬臨水作業,惟當日執行人員未依規定穿著救生衣即下水執行勤務而發生憾事。經調閱監視器該員疑似因河道渠底高地差大踩空而完全沉入水中,第一時間同行人員雖有投擲救生圈,仍搶救不及。因該員體型壯碩,且護岸高差大,後續由消防局到場協助搶救上岸,惟到院急救後仍急救無效。 水利局於得知消息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了解溺水原因,立即封鎖現場,禁止人員再度下水工作,並派員至永康奇美急診室全程陪同家屬協助所需。針對委外代操作廠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水利局將依據契約規定,追究責任歸屬,將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款,並通報職業安全衛生署給予處罰。後續為避免未來職安災害事件發生,水利局亦立即針對相關契約規範加強宣導廠商人員臨水安全作業之職安意識,並加強督導稽查。 水利局將協助家屬辦理相關保險理賠事宜。勞工局亦已主動聯繫及關懷職業災害勞工家庭,將協助家屬申辦職災慰問金等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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