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時間:113年6月12日17:05 有鑑於社會快速發展,各界對於高精度地籍圖的需求日益迫切,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政府近年積極辦理數值法地籍圖重測,經統計近5年總辦理筆數約12萬筆,辦理筆數全國第一。其中麻豆地政轄區範圍辦理土地重測合計達32,366筆。自110年起更新增委託測繪業辦理方式,以擴充辦理重測之能量,提升辦理筆數。 113年度麻豆地政事務所自行辦理大內區大內段計1,368筆,另委由昱展測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區大內段計1,265筆及委由維駿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官田區計2,642筆,總計辦理5,275筆。目前各測區刻正辦理協助指界作業,預定辦理期間自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指出,依土地法46條之2規定,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在重測結果公告時,不得聲請異議複丈。土地所有權人收到協助指界暨實地測定界址定期通知書時,應依通知書上所載時間、地點,攜帶身分證、印章及通知書到場會同,重測人員會協助指出土地經界位置,如同意協助指界結果則由土地所有權人在調查表(或補正表)上簽章;如不同意協助指界結果,可另行指界,由重測人員依土地所有權人指示位置,標示在調查表上,再由土地所有權人簽認。 陳淑美局長呼籲為了保障自身權益,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在通知指界日期到場指界,如屆時無法配合到場指界,亦可聯繫重測人員另約定時間或委由他人代理。 麻豆地政事務所主任鄭炳源表示,為避免地主久候,協助指界劃分作業時段分批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到場,並現場測定界址、埋設界標及標註點號,另要求重測人員務必於協助指界時,向土地所有權人詳實說明面積增減情形,相鄰土地所有權人如因指界不一致發生界址爭議時,將由重測人員於現場先予協調,續由本所測量課長主持,召開善意協調會議,就爭議界址位置情形說明並再次協調,如仍未達成協議,則報請臺南市政府召開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予以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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