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勞工局 發稿時間:113年9月8日 有關Foodpanda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之裁處,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將提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 ,後續仍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 勞工局表示,「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送臺南市議會核可後、報經行政院核定,已於111年9月24日正式實施。 「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顯示效力仍有效存在! 此外,工商輔導及管理仍係屬「地方制度法第18條」地方自治的範疇,勞工局強調,外送平台業者義務「非投保」而是「負擔保費」,業者倘能負擔保險契約所生相關費用,亦屬履行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義務,並無牴觸保險相關法令問題。目前勞工局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起上訴。 王鑫基進一步表示, 「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正式實施後,勞工局積極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協助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盡速了解條例規範內容,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相關規定。經統計,從自治條例施行迄今,已不定期查訪外送員920人次;總計裁處外送平台業者22件,裁罰177萬元,主要違法樣態皆係未依規定以外送平台業者之費用為所屬臺南市外送員投保完整之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 王鑫基呼籲在臺南市從事外送服務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自治條例規定提供外送服務員必要的保險,以保障其遭遇事故時,能無後顧之憂,並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事項,且亦應主動安排外送服務員接受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督促外送員確實遵守交通法規,以保護每一位外送員之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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