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為推動客語復振及推廣客家文化,激勵市民參與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提高市民客語能力及認證合格率,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對象:
參加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之通過認證者。 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
受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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