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環保局不定期派員會同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嘉南農田水利會等單位巡查轄內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109年截至7月底止共巡查12件次,未發現有非法砍伐林木、濫墾土地或棄置垃圾等污染水源水質情事,若經發現有污染水源水質情事,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飲水源頭保護做得好,民眾飲水自然沒煩惱,環保局每年針對轄內公告的白河、曾文、南化、烏山頭及鏡面水庫等5處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執行陸域及水域巡查,在水域巡查方面,定期會同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嘉南農田水利會及自來水公司等管理單位,針對水庫蓄水範圍進行水面巡查,遏止污染,另在陸域巡查部分針對水源保護區既設的養雞場或露營區等事業單位進行稽查,明確告知業者不得污染水源及應遵行法令規定,如經查獲違反者,依飲用水管理條例可處新臺幣10至100萬元罰鍰,如繼續違反,將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保護水源,人人有責,需要大家齊心關注與積極參與,民眾可至環保署飲用水全球資訊網水源水質保護區網頁(https://dwsiot.epa.gov.tw/waterprotection_article_list)查詢公告保護區範圍及保護區內禁止之行為,一旦發現有污染水源行為應即時勸阻或撥打1999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環保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共同為飲水源頭安全把關。 承辦單位:水域及毒物管理科承辦科長:鄭麗玲 電話:06-6572813#311承 辦 人:葉美蘭 電話:06-6572916#333
飲用水保護區巡查 飲水源頭安全把關(共2張)-1 飲用水保護區巡查 飲水源頭安全把關(共2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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