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勞工局109年第9次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事業單位名單,勞基法違法事業單位計47家,職安法8家,總計55家事業單位。勞基法部分以違反第30條第6項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計14家為本次最常見違規樣態,其次為違反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1家。職安法部分,全數皆為違反第6條第1項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 本次違反勞基法公告名單中,寶生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第30條第6項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以及第55條未依規定給與退休金等,總計裁處36萬元為最多。另違反職安法公告名單中,以原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皆因違反第6條第1項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裁處6萬元為最多。(相關資料可至市府勞工局或臺南市職安健康處網站-勞動檢查資訊透明專區查詢)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裁罰不是唯一督促轄區事業單位守法的手段,勞工局以宣導、輔導、檢查等多元方式,督促事業單位建立勞資友善環境及營造職場安全健康,針對違法事業單位將納為重點宣導對象,協助改善勞動條件及職場環境。另也提醒事業單位,勞工是企業最重要資產,健康與安全更是勞工權益最重要事項,拼經濟的同時,更不要忽略勞工權益,唯有勞資和諧,才能為企業帶來獲利並促進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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