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深知外界重視學甲爐碴案,今(18日)主動檢具案卷資料,函報臺南市地檢署,全力配合臺南地檢署偵辦,以釐清事實與真相。環保局再次重申對本案採取快速的行政措施,裁罰明祥馨公司並限期清理完畢,環保局自始至終均依法行政,絕無外界誣指袒護業者之情事。 環保局檢具的案卷資料包括,環保局歷次採樣驗證檢測資料、環保署公告檢驗方法、經濟部公告爐碴再利用管理方式以及目前外界所關心之地點位置地號。 針對學甲區大灣段農地(1746、1747、1748)遭掩埋爐碴一案,環保局已於109年8月25日函文責成明祥馨公司必須在180個工作天內清理完畢;109年9月4日明祥馨公司進埸開挖,清理進度至9月18日已達870餘公噸,環保局持續每日派員現場監督及管控清運至合法之暫置區,且每清運1,000公噸就隨機抽樣檢測1次,直至清理完畢。所有清理出來的爐碴,業者必須提報合法去化流向後,始得離場。 對於外界高度關切學甲區里長及環保團體所指陳之地點,環保局已積極展開相關行政調查,工業區堆置爐碴再利用產品部分,環保局將再進一步檢視行為時經濟部公告附表所列之爐碴再利用及管理方式,並會知權責機關以了解是否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如查獲不法情事,一切依法辦理。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環保局全力配合提供相關案情資料及協助臺南地檢署偵辦,另清理過程也將繼續管控,歡迎關心本案之民眾共同監督。 承辦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承辦科長:邱瑞基 電話:(06)6572813轉511承辦人員:陳韋成 電話:(06)6572813轉518
環保局主動提供學甲爐碴案件資料 函報臺南地檢署調查(共2張)-1 環保局主動提供學甲爐碴案件資料 函報臺南地檢署調查(共2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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