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議員希望本府提供106至110年度「溪北及大北門區分配資源佔總預算及總決算比例」之資料供參,市府已於109年10月28日提供給議員,市府並沒有資料交付不全之情事。
議員表示溪北及大北門區獲配資源佔總預算(總決算)之比例相較人口比率偏低,應再增加分配溪北地區之資源;市府說明,政府籌編預算除考量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外,並須視實際需要做整體評估,而非單以人口做考量,如果單以人口做為考量,將會對部分人口較少之區堿顯然不公且無法發展。
且以106至108年度公所及各機關分配於各區經費之歲出執行數占總決算比例來看,溪北地區、溪南地區及府城區均約為14%至16%左右,溪北地區相較其他區並未有明顯偏低情事。
二、有關議員表示:「市府預算分配於溪北地區及大北門區比率過低,希望市府提供溪北地區及大北門區預算分配佔總預算比率之資料,且表示溪北地區分配的資源至少應與溪北及大北門區人口佔總人口比率相當」。
市府對此說明,因為總預算中有大部分屬於各機關單位的人事費、行政作業費及統籌經費等,無法歸屬於各區的預算,因此,市府先行以全市37區獲配總經費為基礎,計算溪北地區及大北門區分配比例的資料,已在21日提供給議員。
三、 以106至108年度溪北地區經費分配由112億元成長至124億元來看,「大北門區」分別為33億元3,714萬元、35億6,572萬元以及36億5,913萬元,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若再以佔37區獲配總資源計算的比例來看,佔各區經費合計數比率約為9%,皆高於人口比8.5%,由此顯見市府在基於整體區域發展及照顧市民立場上,每年有相當經費投注在溪北地區。
四、 另外,市府為均衡區域發展,110年度總預算特別把農路改善、道路新闢等建設性預算列為優先施政項目,110年度總預算其中農路及農水路等相關預算(大部分集中在溪北)在109年度已增加1.2億元,110年度再提高1.05億元,等同於從市長黃偉哲上任以來,相關預算已大幅增加2.25億元。
五、 因財政資源有限,市府得做整體施政規劃,依優先順序編列預算,而預算為一切市政建設基礎,110年度總預算案攸關本市各項重大建設與市民福祉,懇請議會給予支持,共同為臺南市城市發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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