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議員提出臺南市公共工程獎勵出現空窗期問題,市府表示,因今年受疫情影響,致第二屆公共工程優質獎作業期程延長,但對於不同屆獲獎廠商均分別有完整之獎勵期限,獎勵期間起訖日期未盡相同,因此沒有空窗期的問題。 市府表示,為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改善生活環境,促進廠商良性競爭,並表揚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主辦機關及廠商,特別訂定「臺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評選及獎勵作業要點」,並於108年辦理第一屆評選及頒獎,同時於獎勵期間內,獲獎廠商可依招標文件、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等規定,減收相關保證金。 今年第二屆公共工程優質獎,因全球疫情嚴重,避免群聚感染,但臺南市因秉持激勵優良之主辦機關及廠商,俟疫情較為緩和,故仍繼續辦理相關評獎作業,致使作業期程延長。但仍依據「臺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評選及獎勵作業要點」對於獲獎廠商依不同獎別給予規定一年或二年完整之獎勵期,以獎勵獲獎廠商。 撰稿人:王建泰 話:(06)2991111#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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