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丹麥和美國等傳出水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丹麥已全面撲殺水貂場。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針對近期荷蘭養貂場感染SARS-CoV-2的案例報告,指出臺灣應採取防護措施,降低人與貂之間交互感染風險。動保處已規劃因應方案,請飼養貂隻民眾配合防疫,勿任意棄養。 市長黃偉哲表示,有關貂隻防疫部分,農委會已於4月10日「因應COVID-19疫情,滾動檢討我國動物防疫檢疫措施會議」決議,在原訂新冠肺炎患者共居犬貓檢驗照護原則中增列「貂」,臺南市已超前部署防疫措施,請市民放心並配合。 農業局長謝耀清指出,動保處已於4月24日規劃因應方案,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家中如有飼養犬貓及貂,將採居家隔離持續監控健康狀況,若確診患者為獨居者,動保處將安排專人會同當地里長或警察,每日前往該住所照護及觀察,如果犬貓及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將由動保處評估採樣送檢。「臺南市新冠肺炎確診患者飼養犬貓貂照顧實施步驟與注意事項」已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新冠肺炎專區(網址: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3394&s=7654826)。另外,動保處於9月10日函文各區公所調查,目前轄區無貂繁殖場 動保處呼籲,民眾如有飼養貂為寵物,在新冠肺炎疫期期間儘量避免攜帶貂到公共場所,另外,與貂接觸前後應以肥皂水洗手,若所飼養貂有接觸到新冠肺炎患者或貂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請立即與平時就診獸醫師或動保處聯繫(聯繫專線06-2130958),動保處將評估採樣送至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莊惟超副處長 0937-612-505
養貂飼主請配合防疫措施 如有疑慮請洽動保處勿棄養(共3張)-1 養貂飼主請配合防疫措施 如有疑慮請洽動保處勿棄養(共3張)-2 養貂飼主請配合防疫措施 如有疑慮請洽動保處勿棄養(共3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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