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 二、候選人條件: 國 籍:中華民國國民,須居住國內者。 年 齡:13歲以上,45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65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6年12月31日以前,以身分 證為準)。 性 別:不拘。 三、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將推薦表及所需文件寄至救國團臺南市團委會服務組 (704臺南市北區忠義路三段29號)彙辦,以郵戳為憑。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