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震災緊急通報評估未達黏貼危險標誌之受損建築物」慰問金,市府自11月17日起分五場發放,昨第一場在安平區公所辦理,其中有關公寓大廈發放金額,因大廈住戶對發放對象產生誤解,以致對發放金額有意見。對此,市府將研議發放方式由其管理委員會代表領取,發放金額也將再做財務分析,研議是否調整。 工務局表示,市府針對0206未達紅黃單標準之所有權人發放慰問金,因符合資格者逾5200餘案,受領金額有「經緊急通報評估未達紅黃單標準者,每案1000元」及「經緊急通報評估未達紅黃單標準,但領有受災戶證明者,每案3000元」兩種,建築物產權如屬多人持有,則按持分比例均分;而發放慰問金係按當時各區公所通報之建築物地址,因公寓大廈屬持分人數高之建築物,以均分方式計算可能導致每戶分配金額過低,此部分工務局將再研議。 慰問金發放,尚有五場次分別為11月19日玉井區公所、11月26日永康區公所、11月27日安南區公所、 12月1日歸仁區公所、12月8日善化區公所辦理,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工務局表示,凡通報案件地址屬「公寓大廈」者,暫緩發放,將研議適當慰問金額度後,再統一通知該「管理委員會」受領。其他如無法於上開時間臨櫃辦理者,可自109年12月14日起至110年1月29日止,於上班時段親洽或委託他人至市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樓,電話:06-2991111轉8666)辦理。 發稿人:使用管理科 李慈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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