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全台所有豬肉及豬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豬肉製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為因應此新法規上路,臺南市政府9月起積極輔導業者,落實豬肉原產地標示,為了避免攤商不知如何標示或未標示而受罰,維護市民消費者權益,更選定具現代化設備的「新傳統市場」保安公有零售市場作為標示示範區。臺南市市長黃偉哲今(26日)上午前往中西區保安公有零售市場食品原產地標示示範區視察,肯定攤商主動標示食品來源,讓源頭、市場、餐桌都能自由選、安心吃。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是許多食品業者的重要聚落,食品安全一直是市府重視的議題,由於美國豬肉開放在即,配合中央政策,要求相關單位今年要做好準備,做好稽查、國產和進口肉品標示分流工作,資訊清楚透明,並要求業者落實源頭管理、品質把關。 衛生局提醒業者,明(110)年新規定正式施行後,未依規定標示者,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者,按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檢驗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服務專線: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張智怡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吳才堃股長、210 蔡玲珊科長
臺南市市長黃偉哲視察保安公有零售市場食品攤商標示示範區,一同宣示「標示明確,安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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