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遠離後,西南氣流為社區環境帶來積水容器及孳生源,請市民持續動起來動手清理家園,落實孳生源清除及防蚊措施,防範登革熱。 根據登革熱防治中心統計,110年第29週誘卵桶監測平均陽性率47.08%,以安南區57.52%最高,總卵粒數56,329粒。誘卵桶指數增加快速為(陽性率增加40%以上或卵粒數增加200粒以上):北區和順里。其中平均陽性率60%以上且卵粒數500粒以上里別共12里:永康區4里(龍埔里、三民里、東橋里、甲頂里)、安平區1里(漁光里)、安南區3里(城南里、城西里、布袋里)、南區4里(大成里、永寧里、大林里、省躬里)。第29週誘卵桶監測後應插立宣導孳清旗里別共33里:新增插立南區永寧里,繼續插立32里;仁德區1里、北區1里、永康區7里、安平區2里、安南區14里、東區3里、南區5里(詳如附件)。 雨後若未及時清理環境積水容器,易成為病媒蚊孳生的溫床,登革熱防治中心呼籲民眾仔細巡查家戶內外積水容器,落實巡倒清刷,尤其是花器、花盆底盤、帆布凹槽、樹洞、竹筒及植物葉腋(檳榔、椰子落葉)有水植栽(萬年青、黃金葛)等更是不能輕忽。並澈底清除,以降低病媒蚊孳生的風險,避免成為孳生源。倘有廢棄浴缸、馬桶、輪胎等大型廢棄容器,可連絡清潔隊協助清運。且應注意於儲水容器加置細紗網、蓋子,並須留意紗網不可接觸水面,以免儲水容器孳生病媒蚊。 提醒市民朋友們自110年04月01日起,本市公、私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民眾應主動清除場所內之登革熱及其他孳生源。凡未主動清除者,本府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2項及第7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本中心至7月已開立259張舉發通知書,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或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對於屆期未完成改善情節重大者,必要時,得命其停工或停業。請市民不可輕忽。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資訊網( http://health.tainan.gov.tw/dengue/),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發稿人:登革熱防治中心 陳昭吟 連絡人:卓金津 組長 連絡電話:06-7030399(登革熱防治中心)
陽性容器樣態1 陽性容器樣態2 陽性容器樣態3 陽性容器樣態4 警戒旗 (1) 警戒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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