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時間:113年11月21日17:35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今(21)日辦理113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作業,本次公告標售30標,共計16封標單競標,順利標脫14標,標脫率46%,標出總金額達3,500萬餘元,其中新營區姑爺段之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面積1,223平方公尺,以新臺幣780萬元整標出,該土地形狀方整具備開發效益,為本次標脫總價最高之標的! 市長黃偉哲表示,土地資源有限,亟需活化土地利用,為解決臺灣光復後地籍登記不完整,及與現行登記法令不符之情形,指示地政局積極清理權屬不明之土地,協助民眾釐正地籍確保人民權益,如確未能完成更正登記之土地則會辦理代為標售,標出土地之真正權利人亦得依規定申請領取地籍清理標售價金。 地政局長陳淑美說明,地籍登記資料不完整或登記權利主體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土地,經公告期滿而仍未能依相關法規辦理權屬釐清者,才由地政局代為標售。本次代為標售標的以西港區之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最多,關廟、新營、下營、六甲及善化區亦有住宅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和農牧用地等,地籍清理代為標售標的多元,期望得標者能有效開發利用。 地政局長陳淑美補充說明,本次標出最小面積為六甲區之住宅區土地50.69平方公尺(15.33坪),持分1分之1,標出總價80萬5,000元;最大面積為西港區之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3856.55平方公尺(1166.6坪),持分19分之1,標出總價270萬餘元,均屬於土地權屬不符並且長期被占用,透過地籍清理條例代為標售協助,可使土地利用與所有權歸屬同一人,減少紛爭,並有效促進土地使用。 地政局提醒,本次代為標售土地,有符合優先購買權規定之民眾,請主動於決標後10日內(113年11月21日至12月2日)以書面向地政局申請;並提醒相關權利人得自標售價金存入保管專戶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價金;另外自112年2月8日修法後,倘地籍清理經2次代為標售未完成標售而囑託登記為國有土地,亦可依規定向地政局申請發還土地,如民眾有疑問均可洽詢本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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