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弘揚孝道倫理,藉以敦風勵俗,並表彰孝行楷模,每年均舉辦全國孝行獎選拔,110年全國孝行獎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每人將致贈獎座及獎金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旨揭計畫第5點第1款第3目新增同一家庭共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獎座、獎金及獎助金以1份計。
獲選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亦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並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鼓勵大家一起發揮揚善行孝的力量,帶動社會的良善美好。凡孝行事蹟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能長期實踐,足為他人表率、社會楷模者,皆可推薦參加。
(一)在日常生活中,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並持續數年。
(二)運用資源或親自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恢復重建或維持自理能力。
(三)暖心陪伴父母、尊親屬,除照顧身體健康外,體貼其心理,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其他特殊事蹟,由己及人將關懷父母、尊親屬之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團體互動。 本活動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臺南市推薦名額為3位),推薦截止收件日期為110年3月15日,歡迎踴躍向各區區公所或各級學校、團體推薦符合上開資格者參加選拔。 承辦人:自治行政科張育郡 電話:06-3901095 聯絡人:自治行政科張月霜 電話:06-39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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