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守護市民生活安寧及交通安全,臺南市環保局會同警察局第二分局、交通大隊、臺南監理站共同執行聯合稽查,打擊高噪音車輛擾寧行為,昨(7)日晚間於中西區民權路三段處攔查62輛,其中噪音檢測9輛,交通違規39件。噪音超標車輛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開單處以1,800元至3,600元,並通知限期改善,直到符合噪音標準為止。 市長黃偉哲提醒市民朋友,使用車輛要有「二不一配合」習慣,不要違法改裝產生噪音擾寧、不要有刻意製造噪音的操駕行為、配合使用原廠或低噪音認證排氣管,保持優質生活環境安寧,要靠大家共同來守護。 環保局表示,為遏止噪音車輛經查驗合格後又再度改裝導致擾寧行為,不論攔檢或通知到檢車輛,只要是由環保局檢驗合格,排氣管會貼上認證標籤並上傳雲端列管,後續攔查或由車牌辨識拍照車輛,經查證屬再改裝排氣管車輛,無須再檢測噪音即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開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在環保局檢驗合格建檔車輛中,陸續有再改裝受處分車輛,呼籲車主或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環保局長謝世傑說,不當改裝車輛所產生噪音令人不舒服,儼然已成道路上的公害,呼籲車主行經住宅區時不要刻意拉高轉速,其中不當操駕更易危害行車安全,環保局將持續每月不定期跨單位聯合稽查,於各大重點路段取締改裝高噪音車輛外,也會不定期採用聲音照相取締高噪音車,希望能改善車輛不當改裝影響行車安全與噪音擾寧問題。 承辦單位:空氣及噪音管理科 承辦科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轉260 承辦人員:蔡宗廷 電話:(06)2686751轉362
南市「環、警、監」聯合稽查取締 打擊高噪音車輛擾寧行為(共3張)-1 南市「環、警、監」聯合稽查取締 打擊高噪音車輛擾寧行為(共3張)-2 南市「環、警、監」聯合稽查取締 打擊高噪音車輛擾寧行為(共3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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