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0年5月12日 15:29 發稿人員:黃文博 2991111#8774 由於北部出現感染源不明的COVID-19新冠肺炎之本土疫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台灣進入第二級防疫,擔任台南市政府一級指揮中心指揮官的市長黃偉哲,今(12)日召集副市長趙卿惠、秘書長方進呈及各局處首長,召開防疫作為緊急會議,黃偉哲要求各局處要超前部署,落實各項防疫規定。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召集各局處召開防疫會議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落實各項防疫作為, 例如要思考如何在疫情進一步惡化時,如何輔導農、漁會繼續服務農漁民;學校教學採視訊、政府機關分倉分流上班等,都要有最壞的打算,超前計畫、超前部署。 副市長趙卿惠表示,這次的疫情比去年還嚴峻,由於不知感染源,加深防疫難度,台南市在過去一年防疫做的很好,未來也要更好,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局及觀旅局等單位,必須趕快整理六月份以前取消、或延期的活動,並告知大眾,對於民間所舉辦的活動,也要加以勸導,更要協助,另外,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行業協助補償。 台南市防疫中心已制定「臺南市政府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集會活動防護措施及辦理原則」,辦理集會活動時遵守各項防護措施,但如辦理室內超過100人、室外超過500人的公眾集會活動,建議全面停辦,若能採固定座位實聯制全程配戴口罩等中央防疫規定,得提報防疫計畫經審查核准後實施。 衛生局表示,即日起,於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娛樂場所、大型活動或其他場域,應配戴口罩,若為落實該防疫措施且經稽查人員勸導仍未改善者,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此外,即日起,於公務機關洽公、醫院及長照機構探病或探視、娛樂業消費、團體旅遊活動、藝文活動室內場所、宗教繞境活動、佔用道路活動等,民眾應配合實名(聯)制,指定場所或活動負責人、管理人或業者應採取實名(聯)制登記,蒐集個人資料最多可保存28日即刪除或銷毀,上開業者違反相關措施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教育局表示,昨天下午已開會決定,校園自5月12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禁止對外開放。室內一次性借用,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之活動、其他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教育局辦理之活動等外,自5月13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停止借用。至於已申請借用之場地,請學校妥善溝通並告知借用者取消借用並無息退還所收之費用,或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定辦理。另外,畢業旅行尚未辦理者一律停辦。 人事處表示,如果防疫進入第三級警戒,台南市政府各局處得採分倉分流上班,相關細節,台南市政各局處早在去年即超前部署,而且均已演練過多次,近日如有必要,可再行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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