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觀光旅遊局 發稿時間:110年6月25日 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本市載客小船、觀光管筏及娛樂漁業業者,全力配合政府疫情管控,停航一同抗疫。臺南市政府歷經多次與中央、府內及業者等多方溝通、協調與整合,攜手推動及協助相關紓困事宜,共同協助業者度過難關,已有成果展現。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在中央紓困部分,於疫情警戒第二級開始,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即多次與交通部航港局聯繫,反映本市載客小船及觀光管筏經營狀況,協力中央完成修訂「交通部航港局辦理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十二條紓困作業要點」。於載客小船部分,依法定駕駛及助手配額,按月補貼每人新臺幣兩萬元(補助3個月),本市載客小船共3家19人於110年6月10日全數撥款入帳,共計114萬元;於觀光管筏部分,補助業者110年5月至6月總營業額較108年或107年同期減少30%以上者,其所屬筏長未滿18公尺,每艘管筏一次性補貼營運資金新臺幣6萬元;筏長18公尺以上,每艘管筏一次性補貼營運資金新臺幣9萬元,考量各觀光管筏業者營收資料需於6月底備妥,目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刻正積極輔導業者於7月初送交通部航港局申請。 觀光旅遊局局長郭貞慧表示,有別於去年紓困措施,今年度疫情影響既深且廣,市府觀光旅遊局特別就本市各項觀光產業推出臺南限定版相關紓困措施,就載客小船、觀光管筏業者,加碼提供「台南好給力-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方案,提供業者紓困貸款獲核貸金額0.25%之利息補貼;另訂定「載客小船及觀光管筏因應疫情營運支持及服務品質提升實施計畫」,由市府觀光旅遊局購買本市載客小船、觀光管筏之搭乘票券(每艘載客小船購買價值新臺幣1萬元船票、每艘觀光管筏購買價值新臺幣5,000元船票),支持業者營運及後續行銷推廣;同時協助業者進行救生衣清潔與保養等整備工作,利用疫情休整期間提升相關遊客體使用設備服務品質。 另外有關娛樂漁業紓困部分,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已函請中央漁業署協助相關紓困事宜,預計於今(25)日下午四時公布,紓困內容並依中央的紓困方案內容為準。待中央核定後,市府農業局將持續協助本市娛樂漁業業者進行相關紓困事宜。 自疫情蔓延嚴重影響觀光產業之際,臺南市政府除全力防疫外,亦積極協助辦理各項紓困措施,在各界業者全力配合政府抗疫之時,期待透過各項紓困、振興等方案,與業者一起努力,共同克服這一波疫情所帶來的困境。
本市載客小船、觀光管筏及娛樂漁筏中央與地方合力紓困(共4張)-1 本市載客小船、觀光管筏及娛樂漁筏中央與地方合力紓困(共4張)-2 本市載客小船、觀光管筏及娛樂漁筏中央與地方合力紓困(共4張)-3 本市載客小船、觀光管筏及娛樂漁筏中央與地方合力紓困(共4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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