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0年7月12日16:06(16:14更新) 防疫專線:06-2880180 近來COVID-19疫情稍見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也公布特定行業及場所各項微解封指引,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防堵疫情也要兼顧民生,市府已就中央公布的各項微解封防疫措施訂定台南市夜市復業規定,也呼籲民眾及業者務必遵守「三罩一套」及「二禁二外」等防疫規定,讓民眾到夜市能安心消費,業者也能維繫生計。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夜市因很難確實做到人流管制,為避免人潮群聚成為防疫破口,台南市夜市已歇業一段時間,現在因應疫情趨緩,全國各地夜市陸陸續續都已有條件恢復營業,市府為兼顧防疫及業者生計,已請有意願復業的夜市業者提出防疫計劃,目前已有相當多的夜市提出復業計劃,經發局也會加速審查並協助業者儘速復業。 黃偉哲指出,夜市已經是全國各地生活跟文化的一環,台南市有幾個夜市是具指標性且全國知名,深受本地市民及外地觀光客的喜愛,夜市如果重新營業,一方面照顧到攤商的生計,一方面也讓民眾們有一個休閒購物的地方,但前提是必須嚴格落實「三罩一套」及「二禁二外」等防疫規定,如此才能保護業者及消費者,創造雙贏。 經發局長陳凱凌指出,今(12)日起針對夜市有條件開放消費的規範,均要求根據夜市型態設置攤位或出入口的實聯制QR-CODE,讓民眾前往消費時落實實聯制;夜市業者亦須進行人流管制與對相關人員盤點造冊,落實工作人員的健康管測、消毒清潔工作與製作各式防疫宣導標語,加強場內的宣導稽查;民眾至夜市消費時,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減少逗留時間,禁止試吃及邊走邊吃,維持外帶或外送的「二禁二外」,也須與他人間隔1.5公尺以上的社交距離;攤商也須維持「三罩一套」的佩戴口罩與防護面罩,熟食攤強制設置食物遮罩外,並視銷售商品的需要佩戴手套及防水圍裙。 有關夜市防疫規定裁罰部分,經發局表示,倘有不配合的攤商或場域,將移請權責機關開罰或停業處分,經開立違規勸導單三次者,停業一週,再次違反,停業二週,再次違反停業三週,以此類推。另外如有疫調需求或發生確診案例,夜市也須配合市府滾動式調整防疫措施或關閉,南市府近期將加強稽查,未配戴口罩或配戴不完全者,經勸導無效則移請相關單位直接裁罰,請民眾及業者務必自律,勿以身試法。
經發局 0705 夜市復業防疫作為(新版)-05 0705 夜市復業防疫作為(新版)-07 0705 夜市復業防疫作為(新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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