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疫情期間,部分企業實施分流(居家)工作的制度,近日颱風「烟花」逐漸增強並逼近臺灣,恐帶來強風豪雨,居家上班出勤管理及工資權益詢問電話多,南市勞工局表示,颱風期間,外出工作有風險,勞工是否出勤,應以人身安全為首要考量,至於企業因應疫情實施分流,居家工作的勞工在家工作,如颱風來襲仍在家照常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因受有災情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仍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同時呼籲雇主加強防颱工安措施,以保障勞工權益及安全健康。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針對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出勤及工資計算,雇主應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至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外出上班之勞工,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另疫情期間,部分企業因應防疫實施分流居家辦公,針對居家工作的勞工,其勞務的履行,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因而受有影響導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提醒,颱風來襲,為保障勞工的安全與健康,雇主務必做好事前防災工作,若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妥為約定,並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如有颱風期間出勤權益相關疑義,可至勞動部官網「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代理處長陳美顏表示,颱風豪雨來襲,國內營造工程及廣告物外牆施工架,經瞬間的強風、豪雨等襲擊,可能造成物體飛落及倒、崩塌等危害,危及勞工及社會大眾安全,雇主應在颱風來臨前後注意相關安全防護事項: 一、食品外送:食品外送員於交通期間,雇主應採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確認已投保強制險、人員意外險等相關保險、並於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即應停止從事食品外送作業。 二、鄰水作業: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者,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三、邊坡擋土:應使邊坡保持安全的傾斜,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四、營造工程:實施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擋土支撐、模板支撐架等之安全檢查,以確認無墜落及倒塌、崩塌之虞。 五、屋頂作業:大雨、颱風過後,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每年因屋頂修繕造成墜落災害案件多,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施工安全應注意安全通道、踏板、護欄、上下設備、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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