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所有招標案件秉持政府採購法之精神,採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辦理,110年度至7月15日共184件採購案,為兼顧採購效率及採購品質,目前採最有利標或準用最有利標者計有30件。 本標案仁德區污水二期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第8標工程,經檢討工程內容依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等,各家廠商施工有其差異性,為提升工程品質、增加工程效益,故採招標方式係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 針對黃議員今(19)日於議會質詢本案招標文件清單與投標須知內容不一致一事,本局說明如下:本標案於110年5月24日公告,110年7月8日辦理第一次開標,投標廠商共5家,2家為高雄廠商、2家為臺南廠商,另1家為台中廠商。依本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52條勾選分段開標,即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當日審標時有2家廠商因投標文件價格封未附且未密封,當下依據投標須知第59條判定為不合格標。 本局於110年7月12日接獲1家廠商來函異議,故先暫停採購程序並予以檢討,其中因招標文件清單未附價格封與投標須知內容規定有不一致情形,經檢視為招標文件疏漏所致,另本標案為最有利標,經檢討投標須知第52條應無需勾選「分段開標」,修正為「不分段開標」較為妥適,原第一次開標應予廢標不予決標,水利局將修正招標文件後重新公告,導正採購程序,以符合政府採購法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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