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7月19日原民社字第1100040640號函。 申請方式:本市有意申請之民間單位,請於8月20日前送申請資料至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初審,本府初審通過將轉送原民會辦理複審作業並核定新設置之文化健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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