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30日蘆竹溝反光電自救會率眾至市府表達訴求一案,臺南市政府表示,無論政策推動或人民陳抗,皆依法處理,希望業者或當地居民遵守相關規範並理性溝通,經查該案場分佈學甲、鹽水及北門區域,2020年3月即取得開發許可,業者依經濟部要求在108年11月9日於北門區仁里里活動中心舉辦第一場說明會,該場地聚蘆竹溝社區約4.7公里,對於當日說明會居民反映意見,市府亦要求業者須多與地方民眾說明整體規劃,故廠商於109年10月24日、110年4月12日及110年5月8日增加舉辦三場說明會,期望能讓地方居民更加了解規劃與施工方式,並非如台南環保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表示未舉辦說明會。 台南市政府表示,自救會質疑市府未遵守臺南巿議會109年4月30日經決議,禁止審查台61線以西太陽能板設置之申請承諾,本府鄭重澄明,本案場屬農委會106年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業者依法提出申請,本案已於108年11月21日核發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經法定程序於108年5月30日經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同意備案,並於109年3月取得經濟部施工許可,市府秉持依法行政立場盡力協調,籲請民眾理性和平表達立場,以取得光電及環境之平衡發展共識。經濟部並於109年3月2日核發工作許可證,案場皆經上開程序合法申請。 台南市政府進一步表示,綠能產業發展同時,須兼顧生態並傾聽在地民意,對於當地居民提出包括面板清洗方式、清洗廢水是否影響水質、電磁波危害及回收機制等問題,市府亦要求業者須提出說明,並做最妥善的處置,業者承諾後續將進行水質監測,並就景觀影響妥協增設隔離綠帶,規劃施作至少30%的隔離綠帶,退縮範圍達10公尺並於邊界處設置景觀綠籬,且以植栽、植披做好案場景觀維護,與住宅區域做明顯區隔,降低對原有景觀視覺的影響,同時廠商應盡可能維持既有地形地貌,保持適當日照穿透,避免影響土壤地力及周遭農地使用與作物生產環境;光電設施維護管理方面,嚴禁業者使用化學藥劑清洗,確保生態環境與光電設施共存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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