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易燃廢棄物場址發生事故影響環境,臺南市環保局7月起大動作清查與輔導轄內列管之185家回收場、廢塑膠、廢木材再利用機構及棄置案件場址,至8月上旬已全數完成,大多數業者其廢棄物堆放及消防設備都符合要求,但有2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處以6千至300萬元罰鍰,1業者之消防設備有待改進,已由消防局追蹤改善。 185家列管業者清查,141家由環保局業務單位自行稽查,重點在掌握業者收受之廢棄物情形及廠內堆放之物有無異常。44家偕同消防局執行,請消防局檢視業者消防設施以及廠商有無定期辦理消防安檢與申報等。違反廢清法的業者,一家未依核准之配置圖堆置物品、一家貯物區未設防止污染措施。另一業者,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故障及消防栓幫浦缺水,消防局將持追蹤改善情形。 清查過程中不少業者向巡稽查人員表示,堆置在場內的物品都是花錢買來的,看到同業遭受火災的慘況,會更加警愓。環保局表示,大動作清查能讓業者了解到公部門對廢棄物場址火災意外的重視,但為避免業者日久鬆懈,環保局已依致災率及可燃、易燃、不可燃等分類訂出每2個月到每6個月不等的高、中、低稽查頻率,列入高稽查頻率者都會會同消防局稽查、會勘。 例行性的稽查與輔導外,市政府亦設有跨局室聯合稽查小組,相關權責單位如區公所查空屋空地、經發局巡查閒置土地及廠房等公務,或是環保局清潔隊員執行垃圾清運,一旦發現異常通報,聯合稽查小組都會在最短時間前去稽查。 環保局提醒從事廢棄物處理、再利用及回收者,要特別注意可能引起火警的微小火源及電氣類火源,應確實檢查所收受的回收物有無夾雜打火機、鋰電池等易燃物,加強管理員工不隨意丟棄菸蒂、汰換老舊電路管線並定期檢查及保養設備,以保工作場所安全。 承辦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土壤污染管理科、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承辦人員:陳俐安 電話:(06)6572813轉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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