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二、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三、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0年10月22日前函文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 詳情請洽承辦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賴小姐。 電話:03-3322101#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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