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偏遠地區民眾接水意願,維護民眾用水品質,並考量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經濟負擔,市府積極向水利署爭取111年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經費新臺幣(下同)168萬元,自111年1月1日起對於民眾無力負擔用戶設備外線工程費用,致無法解決用水問題者,將予以經費補助的協助。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自來水普及率99.05%,近年積極爭取水利署補助經費改善用水問題,108~110年7月計爭取經費2.5億元,施作本市自來水延管工程,考量民眾於申請接用自來水時仍需自行負擔用戶設備外線工程費用,造成部分民眾因無力負擔或無意願負擔費用,而未接用自來水。為基於改善未接用自來水地區民眾用水品質,配合經濟部依據自來水法第61條第2項規定,市府編列配合款,爭取中央經費補助上述無力負擔相關費用之用戶,解決用水問題。 經發局長陳凱凌表示,配合行政院政「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111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凡自111年1月1日起接用自來水且符合補助對象資格者,並於完工後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寄送到市府經發局收件,審核後撥給補助款,其有關補助項目、補助對象及優先順序、補助限制及額度、應備文件等相關規定,依111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規定辦理。另本計畫補助經費僅補助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工程經費,不包含路權單位收取之路修費。補助計畫申請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止(倘補助經費用罄,即提早停止受理補助)。 如民眾對申請本補助計畫流程有相關疑問,可撥打經發局能源科洽詢(06-6322231分機6838),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補助對象及優先順序 申請書表及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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