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於苗栗縣發生勞工在進行空氣壓縮機之空氣儲氣桶新舊管路更換作業時,疑因舊管發生爆裂,造成作業中之勞工遭噴飛撞到約3公尺外冷卻水塔昏迷不治死亡。為防止類似案件發生,南市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立即針對轄區廠內有設置空壓機之事業單位實施臨場輔導,發現常見缺失樣態有未實施有關教育訓練、未確實實施自動檢點、使用處置超過最高使用壓力、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等。現場除協助有關設備的改善,並輔導事業單位加強危害辨識的能力,期能提升職場安全,落實黃偉哲市長打造「職安城市」的願景。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壓縮空氣被廣泛的使用在現代工業,可說是僅次於電力的普及能源之一,因此事業單位常使用空氣壓縮機(亦稱空壓機)壓縮空氣進行吹氣充氣、驅動設備、噴洗吹掃、氣動驅動等作業,藉以提升勞工工作速率,但空壓機屬於第二種壓力容器,在使用處置時若稍有不慎,就可能會對勞工帶來致命的危害,事業單位應特別重視相關職災的預防。為提升事業單位及勞工對於空壓機危害預防的認知,降低相關職業災害發生,勞工局職安健康處近日清查轄內可能設置空壓機之事業單位,並主動入廠輔導,希望透過現場檢視,即時改善工作場所中危害因子,同時輔導事業單位正確的危害預防觀念,預防職災發生。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空氣壓縮機使用便利取得容易,但因屬於第二種壓力容器,使用處置有其風險及危害性,雇主使勞工進行空氣壓縮機相關作業時應注意事項包含:應對勞工進行相關教育訓練。使用處置之壓力不得超過最高使用壓力。安全閥應調整於最高使用壓力以下吹洩。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應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雇主對第二種壓力容器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內面及外面有無顯著損傷、裂痕、變形及腐蝕。 二、蓋、凸緣、閥、旋塞等有無異常。 三、安全閥、壓力表與其他安全裝置之性能有無異常。 四、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提醒雇主不僅要辦理有關教育訓練,並應使勞工作業確實遵守操作注意事項,且建議應建立作業前及作業後之自主檢查管理制度並確實執行,以保障勞工安全。 若事業單位在執行上有任何問題,可隨時洽詢臺南市職安健康處06-2150806。
空壓機管理輔導 現場空壓機設備說明-1 現場空壓機設備說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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