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社會局發稿時間:110年10月7日 8:20 社會局表示,家防中心於110年7月30日接獲匿名陳情,聲稱所屬員工上班時間於特定群組轉傳購物訊息,疑似違反相關規定,家防中心立即成立調查小組,並同步移請政風單位查處。經調查了解,該名員工第一時間坦承確實於公務時間透過社區媽媽群組轉傳代購物品訊息,出發點為協助家人減緩疫情期間生計壓力,已就其行為沉重檢討、深刻反省。 家防中心調查認該名員工雖出於協助家人善意,然於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業已違反差勤要點管理規定,當日已嚴正警告該員確實約束自身行為,並要求其退出社區媽媽群組,嚴防持續從事相關行為。另為維護辦公紀律,家防中心並將該案送經考績委員會審議,依其情節裁處。 社會局進一步指出,經政風單位深入查證,該員除於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外,其轉傳訊息鼓勵群組成員購買商品舉動已達處事失當、言行失檢程度,且嚴重影響公務機關形象,經考績委員會再次審議並深入檢視全案狀況,予以記過處分。另外,家防中心續亦將嚴加考核該員執行公務狀況,強化督導管控並將其調離現職。 社會局重申,各級主管應加強內部督管,督促同仁上班期間應落實業務執行,嚴禁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及其他有礙辦公秩序之情事,違者依法處分絕不寬貸,勿因個人言行失檢,而影響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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