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農業局發稿時間:110年10月15日19:04 本府農業局回應如下: 將依據『台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的精神做後續的評估規劃。至於尚無訂定畜牧專區之法規及詳細執行方法,將依照自治條例做後續研擬規劃,惟畜牧專區之成立仍須透過中央主導規劃,以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及設置方式以及經費的編列配合辦理。 雞糞處理牽涉到防疫的問題,將會與環保局合作及畜牧輔導團隊合作,加強溯源追蹤,並落實查核,以利提供完善畜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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