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日期:10月28日 17:30發稿單位:教育局 教育局表示,本案發生於108年6月期間,當時,學校獲悉事件發生後,立即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進行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教育局亦督導學校召開性平會啟動調查,除先將該教練停職靜候調查外,同時對被害人員進行心理輔導。經調查後,確認該案違反性別事件(性猥褻)屬實,學校立即將該名教育人員解聘,並將行為人資料上傳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系統,永久不得再任教職。 教育局重申強調,面對校園性別事件,均要求學校以最嚴謹的態度面對處理,除了對查證屬實之行為人嚴懲外,對被害者也會同時啟動心理輔導。為落實守護學生的工作,已建立完整的性別事件預防、處理與輔導機制,包括強化校園性平事件預防宣導及事件處理、訂定性別事件預防宣導之行政規則、將案件處理流程及性平宣導課程時數標準化、嚴格要求各校於每學期初定期辦理入班宣導及問卷關懷,建立學生自我保護觀念,積極預防事件發生,並全面守護學生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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