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鼓勵民眾及企業於本市合法私有建築物等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型態,並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技術,特訂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今(110)年度編列2,000萬元預算補助獎勵,無論民宅透天厝、社區、廠房等屋頂型太陽光電皆可申請,從年初至今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能源局或臺南市經濟發展局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符合申請條件者,可檢具當年度相關文件提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黃偉哲市長表示,臺南地區擁有領先全國的日照時數,是光電系統發電量最高的地區,運用轄內閒置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除了可響應政府再生能源及節能減碳政策,為低碳環境出一份力,還可享受售電經濟效益。 經發局陳凱凌局長也呼籲市民朋友可以利用閒置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打造低碳住宅,並多加利用補助資源,減輕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負擔。自110年2月22日開放申請起,截至11月15日止,補助案件共申請317件,總設置容量18,198.41kW。 補助申請時間到110年11月30日止,請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儘速提出申請。有關補助標準條件與申請方式以「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0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公告內容為準,詳情可至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https://reip.tainan.gov.tw/GHA/),或撥打洽經濟發展局能源科專線(06-6351458)查詢。
台南太陽光電補助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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