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商圈服務業節能改善補助,受理申請至11月30日,臺南市經發局提醒,符合資格者要把握最後申請機會! 黃偉哲市長表示,為推動本市服務業落實節能減碳行為,同時鼓勵本市商圈及商業街區範圍服務業者透過汰換節能產品、改善設備耗能及降低室內溫度等措施,推出「110年臺南市商圈節能改造王補助計畫」,補助項目有:加裝節能循環扇、防止冷氣外洩設施(PVC簾、空氣簾、玻璃門)、玻璃加貼隔熱膜、營業場所燈具更換為LED燈、冷氣清洗及其他經實地診斷具節能改善措施等,每間店家補助最高補助新臺幣15,000元。 經發局陳凱凌局長進一步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有30個商圈店家申請,汰換項目以營業場所燈具更換為LED燈(含招牌燈)居多,其次為冷氣清洗,預估一年節電潛力可達24,222度電,可減碳12,159.44公斤CO2e/度。 經發局表示,本市商圈會員或位於商圈/商業街區範圍,且依法辦理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服務業者,皆符合申請資格;歡迎符合資格的業者儘速提出申請,本單位將有專人協助申請事宜,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經發局委辦單位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林小姐(電話:05-3621750,分機21)或至臺南市經發局網站(https://economic.tainan.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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