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111年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補助計畫—第一梯次受理申請 本府為配合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營造母語社區與公共領域客語學習環境,並增加民眾使用客語之意願與能力,特訂定本計畫。 ►補助對象:領有客語薪傳師證書,並於本市開設客家語言文化相關課程者為優先。 ►補助項目: 認證班:提升公教人員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之能力,或輔導民眾增進客語聽說讀寫能力,並通過客語能力認證。 推廣班:以增進親子及社區民眾對客家語言文化之認識為目的,辦理客家語言文化課程或多元活動。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1年2月11日止(請於預計開課1個月前提出) ►開班期間:自本府核准日起至111年11月12日止 ►申請方式:請同時繳交申請文件紙本與電子檔 紙本:請親送或郵寄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電子檔:請傳送至本府計畫承辦人電子信箱 ►收件地址 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4樓) *請於信封註明「申請深根計畫補助」 ►聯絡人 文教推廣科鄭小姐06-2991111分機8964 電子信箱 psnc26@mail.tainan.gov.tw >>>詳細申請內容及申請文件,請參閱附件「臺南市政府111年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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