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長者免費裝置假牙計畫迄今已服務近7萬7千餘名長者,111年度牙科醫療院所亦陸續與衛生局完成合約,並已開始提供申請服務,有需要的長輩請持身份證及健保卡,至合約牙科醫療院所提出申請。 111年度申請條件說明如下: (一) 設籍於臺南市(民國107年12月25日前設籍於本市,且持續在籍者)且於民國46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之市民或民國56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之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二) 申請顎健康有功能之牙齒【含智齒】存3顆以內。 (三) 補助者之限制: 1. 每人每顎僅補助一次。 2.已申請過「內政部中低收入戶老人補助假牙實施計畫」或「臺南市政府110年度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者,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3. 申請者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未滿20%者(以108年度為綜合所得淨額在新台幣1,210,000元以下,由衛生局向國稅局查核)。 此外,期間衛生局也著手進行長者咀嚼吞嚥風險調查顯示,65歲以上長者在口腔機能部分,約有18%長者有咀嚼高風險,其中超過9成需牙科予以協助,不管是在假牙製作或是其他治療處置,才能幫助長者在飲食上選擇不同之食物樣態,進而攝取充足之各類營養素,避免營養不良、衰弱、肌少症等問題的產生,而其中假牙提供便能協助長者在協助咀嚼食物、食糰形成,甚至在吞嚥上都占有相當的功能。 合約醫療院所可以到哪邊查詢呢?上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tainan.gov.tw 或請電洽本局:06-6357716#240、242(洪小姐、王小姐)即可詢問,亦提醒各位市民長者,為維護品質故每月院所可受理申請案件有限,請先與合約院所預約時間,避免久候喔!! 發稿人:國民健康科 鄧嘉仁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57 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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