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農業局 發稿時間:111年3月18日 有關今日報載台南委外業者捕抓流浪狗丟置高雄疑義,動保處說明本市自民國101年即成立動物管制隊,專責進行各區流浪犬捕捉管制作業,並無委外捕捉流浪犬之業務,所捕捉之犬隻一律帶回動物之家收容,後續配合動保團體公私協力辦理絕育暫置計畫(TNVR),動保處今日亦向本市各實施TNVR之動保團體確認,並無將流浪犬棄置到高雄市之情形。 動保處表示,為尊重生命及因應零撲殺政策,本市長期致力於流浪犬貓絕育工作,藉由補助合法設立動保團體執行TNVR,實施對象限定為本市流浪犬貓,針對未絕育的流浪犬經捕捉後立即植入晶片建立資料予以列管,並配合動保團體進行結紮手術、注射狂犬病疫苗及剪耳尖標記後,再評估選擇個性溫馴者放置回原處,相關作業一律依規定原地回置,並無異地回置之情事。 動保處指出,有關本市TNVR回置犬隻皆有晶片可供溯源調查,如發現有疑慮犬隻,一旦經捕捉掃描即可查詢來源及相關絕育資訊,本市TNVR獎補助公告亦有明確規定施行本計畫應原地回置,如補助對象未依公告規定辦理,經查證屬實將不予補助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台南是友善動物的城市,在市府及許多民間動保團體齊心努力下,多年來推行TNVR政策,有效控制流浪動物族群數量,針對TNVR政策亦不斷滾動檢討施作方式及成效,期能創造兼顧動物福利及有效降低流浪犬貓繁衍之雙贏局面。
實施TNVR之流浪犬均植入晶片 流浪犬絕育後建立資料紀錄,捕捉及回置地點均可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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