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連續多年辦理淘汰老舊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今(111)年一般民眾淘汰96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淘汰92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都有補助,至於購買電動二輪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補助金額從500元~4,000元不等。 環保局表示,家中如有老舊機車淘汰且有新購電動自行車需求者,也可申請本市機車相關補助,申請程序可先申請淘汰96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500元補助(或淘汰92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1,000元),之後再申請新購電動自行車500元補助,合計可獲1,000~1,500元之補助。 環保局說, 110年及本(111)年均編列7,456萬辦理淘汰老舊機車及購買低污染車輛補助,110年共計淘汰老舊機車48,770輛,電動機車成長約7,000輛,共計約3.2萬市民受惠。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淘汰老舊機車及低污染車輛之推廣是本市改善空氣品質施政重點之一,為維護空氣品質鼓勵市民淘汰老舊機車及使用電動二輪車暨照護偏遠地區與中低收入戶,相關汰舊及新購皆有優惠。相關補助訊息可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機車管制及汰舊換新補助資訊網」(http://lowpoll.tnepb.gov.tw)查詢。 承辦科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1250 承辦人員:陳佳宜 電話:06-268675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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