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時間:111年4月26日15:30 近期臺南重大建設持續推動,不動產交易市場隨之熱絡,預售屋相關新制實施後,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7-3條規定業者於銷售預售屋前,應向地政局備查建案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並應於簽約後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市長黃偉哲提醒,預售屋市場相關資訊較以往更加透明,也有更嚴謹的規範,請業者務必遵守規定,保障消費者權利。 南市地政局指出,近期不動產交易熱絡,但有接獲民眾投訴業者因資金問題,於交屋時竟未塗銷抵押權或被假扣押登記之情事,即便已完成產權移轉或交屋,仍視為未完成履約且屬業者之違約事項,消費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向本府消保官申訴或尋求司法救濟。 地政局長陳淑美再次提醒,若遭遇建商惡意毀約損及消費者權益情事,消費者除可向南市府消保單位尋求協助,也可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出相關諮詢及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也呼籲業者確實履行契約責任,以免滋生消費爭議。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業者將預售屋建案報請備查後,如經審查銷售資訊無誤,且買賣定型化契約符合規定者,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致力充實消費資訊之精神,會將該建案資訊及契約書揭露於「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目前地政局已受理申報備查共計216件,已完成備查共計156件,民眾可至該網站亦可自「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頁-不動產交易專區-預售屋新制-預售屋建案備查資訊線上查詢」查詢,地政局亦將持續辦理預售建案辦理查核作業,並於每季將查核成果公布於地政局官網之下載專區供民眾查詢。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訊服務網QRCODE 地政局查核名單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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