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2-3月霪雨影響,導致臺南市荔枝著果情形不佳,受損嚴重,市長黃偉哲指示農業局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查報,昨(11)日現場勘查發現損害程度達到災損救助標準,12日提報農糧署爭取列入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災區。 農業局11日邀集農業試驗所嘉義分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南區分署及區公所等單位組成勘查小組,前往受災的荔枝產區勘查,發現受2-3月霪雨影響,荔枝著果情形不佳,損害程度達20%以上,市長黃偉哲立即指示依勘查結果提報農糧署,爭取給予農民現金救助及辦理低利貸款。 黃偉哲表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必須依法現勘確認同一行政區內同品項作物,全區損害程度達20%以上,經提報農糧署公告列入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災區,於公告隔日起10日內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現金救助,另申請低利貸款農民自公告翌日起10日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當地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農業局長李建裕呼籲,農民若有災損,請主動向土地所在地公所通報,俾利加速勘災作業,協助農民早日復耕生產,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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