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水利局 發稿時間:111年6月22日13:50 爭議逾10年的龍崎掩埋場開發案,由經濟部主導開發,自水土保持計畫於99年核定後,支持與反對意見衝突不斷,臺南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保存龍崎泥岩奇特的自然地景,期盼能為保存世界級自然景觀盡一份心力,因此自上任第一份公文即批示,停止掩埋場在龍崎月世界開發,以展現捍衛鄉土保護自然地景的決心,並於110年7月30日正式公告指定為臺南市定自然地景,成為台灣首座同時具自然保留區及地質公園的自然地景。 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在108年2月19日在立法院宣布:「經濟部核發的輔導設置文件在108年3月10日到期後不會再展延」,也就是永久終止,未來不可能再做垃圾場,臺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不再展延的政策,函文通知業者歐欣公司「水土保持計畫及其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於108年3月10日失其效力,因歐欣公司對該函不服,於109年2月10日提起訴願,109年5月29日本府訴願會駁回。 龍崎掩埋場開發案之水土保持計畫及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規定已於108年3月10日失其效力,另開發範圍內部分土地已於110年7月30日正式公告指定「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及「龍崎牛埔惡地地質公園」為臺南市定自然地景,且歐欣公司與退輔會土地租約已於110年底到期,因開發範圍已變更,歐欣公司已無法依原核定水土保持計畫進場施工。臺南市政府將持續捍衛自然地景,避免自然地景遭不當開發破壞。
「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及「龍崎牛埔惡地地質公園」自然地景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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