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人事處 發稿日期:111年6月29日 17:25 有關蔡育輝議員於今(6/29)日自由發言關心南市府約聘僱人員調薪乙案,人事處表示:100年台南縣市合併後,約聘僱人員薪資待遇,均配合中央調薪政策,111年1月1日配合調增4%。 另,中央109年修改約僱人員薪給表,由單一薪點制,調整為級距式薪點,並授權各縣市政府自訂考核作業相關事項,考核結果得作為晉薪或續聘依據,惟報酬薪點調整仍應綜合考量整體財政收支等相關因素。人事處表示:市府以111年核定約聘(僱、用)人力約三千人估算,倘每人每年皆晉級,五年市庫就需增加約二億八千多萬元經費,影響市府財政甚鉅,且齊頭式晉級並未能達到有效的激勵效果。 南市府原已有考核機制,今年度再通盤審視後,在兼顧激勵士氣、工作績效及財政負擔,已建立完整的獎優汰劣考核晉級制度,讓一定比例的聘僱用人員連續兩年甲等得以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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