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發稿時間:111年8月1日22:00 為響應8月1日原住民族日,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同仁於8月1日當日穿著族服上班,並於8月份的午休時間,市府亦輪流撥放原住民各族群音樂,讓所有來市府洽公的民眾、同仁一同感受原住民族日氛圍。另外,臺南市部分觀光景點如頑皮世界、尖山埤江南渡假村、雙春濱海遊憩區-Vanaheim愛莊園、虎頭埤風景區等,亦推出對族人入園的優惠措施,共同響應原住民族日到來。 1984年,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主張以「原住民」取代「山胞」的稱呼。之後,1994年8月1日公布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稱呼正式納入憲法。行政院為紀念原住民的正名,在2005年6月15日院會中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明定每年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 以原住民入憲之日作為原住民族日,有三個重要的涵義: 1. 「原住民族」是自己決定的稱呼,而不是他者所賦予,使用自我決定的名稱,是族群主體意識的建構,也象徵自尊的重建及社會正當地位的追求。 2. 回顧原住民族正名運動歷程,除爭取正名議題外,還包括自治及土地等核心的固有權利。從正名運動到原住民族日,象徵政府肯認原住民族作為國內、國際法之權利主體地位。 3. 原住民族日提醒我們,臺灣有綿長久遠的歷史,並發展出多元而獨特的文化。 原住民族是臺灣這塊土地原來的主人,四百多年來被外來政權輪番的統治,清朝時期稱原住民為「番」、日治時期稱原住民為「高砂」,國民政府則稱為「山胞」。正名運動的歷史,是臺灣社會共享的珍貴資產。「原住民族日」不斷提醒我們,多元文化與族群平等得來不易。因此,原住民族日不只是原住民族的慶祝活動,更是全民共享的、最重要的「國家紀念日」。 原民會主委白惠蘭Salau Kaljimuran表示,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是紀念原住民族正名的歷程,期盼國人都能尊重並分享優美、獨特的原住民族文化,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特別於國立臺灣生活美學館辦理「府城原味衣衣情」-臺灣原住民族群服飾文化特展(7月26日至10月30日),除了法定原住民族16族,再加入本市西拉雅族,共呈現17個族群衣飾織品、圖紋色彩及配飾器具工藝文化,敬邀大家一同參觀。相關訊息請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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