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震頻繁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有災害損失之民眾或企業,可在災害發生後於各稅目規定期限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災害損失。 財稅局指出,相關申請書表已建立在該局官方網站/服務園地/書表及範例下載/其他項下( http://bit.ly/2yYrzSs )供下載運用,若同時涉及國稅部分,該局亦會主動通報國稅局;另外防疫期間民眾亦可免出門透過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 )線上申請減免,歡迎多加利用。 財稅局再次強調,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就近至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或該局「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