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表現優良之不動產估價師,本局依「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優良不動產估價師選拔及獎勵計畫」,於11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止受理各相關單位推薦參選人。本次活動計有1人獲得推薦,並經本局初審符合參選資格,依上開計畫規定,將符合基本資格及獎勵條件之參選人名單公告5天,公告期間如經檢舉或異議並經查證其不符合基本資格或獎勵條件屬實者,取消其參選資格。 臺南市111年優良不動產估價師初評符合基本資格及奬勵條件名單為:林立州估價師(泓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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