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管理辦法」111年11月1日上路。修正重點包括擴大管制對象、提高施工圍籬高度、設自動洗車設備等,臺南市環保局將在11月前完成全市萬餘處營建工地巡查與輔導,也提醒業者務必落實污染防制措施,有任何疑問可洽環保局06-2686751轉1273將有專人服務。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營建工地施工不免對周遭環境品質造成負面影響,但仍可透過各項措施來改善,營建管理辦法修正,目的在強化與提升營建工地污染管控,將可能的污染降至最低,請營建業者務必配合政策。 臺南市約有12,000處大、小營建工地。環保局為讓業者了解修正後之管理辦法,110年即陸續走訪與輔導各工地,今年11月前會全數完成輔導。另外,也辦理了兩場法規說明會、兩場公部門協商會。日前更在安南區「北安商業區市地重劃工程」辦理示範觀摩會。 北安商業重劃區是未來安南區副都心所在位置,已率先因應修正案內容提升設置防制措施及作為,觀摩會共有36個重大工程業主及承包商人員參與。會中針對營建管理辦法修正項目詳細說明外,更對新修正項目安排現地觀摩,包括全工區範圍錄影監視系統及檔案留存;跳動式自動洗車平台裝設水錶、壓力錶並設置廢水處理措施;裸露地覆蓋高比例防塵網並輔以全區灑水等。 環保局指出,修正之營建管理辦理有六大加嚴重點如下: 一、擴大第一級工程管制對象,本市一級工地將由原有約5成,提升至6成以上,更多工地納入高規範管制。 二、臺南市轄內列管工地施工圍籬將全數提升至2.4米。 三、行車路徑及裸露區域應執行抑塵防制的比率提高,第一級工地應防制比率由80%提升至90%,第二級工地則由50%提升至70%。 四、區域開發、疏濬等重型車輛出入頻繁的工程類型,應設自動洗車設備。 五、開挖、回填等作業需於施前灑水濕潤。 六、1公頃以上且工期達1年以上,或疏濬出土量達1萬立方以上須設置監測儀錶及攝錄影監視系統。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修正辦法將在11月1日實施,業者為維護自身權益,務必積極了解並落實。11月的南台灣屬空品易不良季節,環保局會加強空污相關稽查,營建工地務必做好空污防制措施,以免受罰。 承辦單位:空氣及噪音管理科 承辦科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1250 承辦人員:鄭竹均 電話:06-268675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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