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時間:111年11月18日16:35 為平衡大臺南溪北地區發展,市長黃偉哲積極推動加速溪北地區開發建設,新營為溪北地區行政中心及交通樞紐,新營第二市場位處新營區之市中心,自民國45開始營運,早期多數木構造建築,至今屋齡已逾70年,多已不堪使用。且隨著時代演進與消費型態的改變,市場土地低度使用或閒置荒廢,衍生公共安全疑慮,影響市容及環境品質。為改善當地環境與市容,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啟動新營第二市場市地重劃案。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本案透過市地重劃整體開發,都市計畫規劃為商業區及廣停用地,重劃後仍保有商圈功能,並透過規劃廣場停車場用地等公共設施,紓解周邊停車問題,增加廣場空間,契合鄰近新營第一市場,使新營市中心機能更加完善。 地政局表示,本重劃區開發面積約0.47公頃,開發後可提供商業區土地面積約0.35公頃,取得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0.12公頃。 透過重劃促進本區土地有效利用,消除土地畸零或不整現象,均衡溪南溪北地區發展,打造溪北地區新亮點,活絡地區商機,結合周邊市場、文化設施(新營文化中心)及開放空間(南瀛綠都心),以發揮本區土地最大效用,作為帶動新營市中心開發之新動力。
新營第二市場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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