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目的 臺南市政府為擴大推動陽光電城3.0計畫,積極推動陽光公舍、陽光屋頂、陽光社區、綠色廠房等再生能源項目,特辦理本次優良廠商甄選,盼提供優良廠商名單,以利公私部門快速找到適合之光電業者協助進行太陽光電設置,以加速本市再生能源推動及設置進度,同時確保光電案場之施工品質。 二、計畫書收件期限與地點1. 公告日期:依機關公告日期2. 截止日期:公告日次日起10日止(112年1月5日,下午5時30分止); 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逾期提出申請者,得不予受理。3. 收件地點:臺南市經濟發展局 能源科 (708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4. 甄選會議時間:由本府另行通知申請業者5. 甄選會議後,本府將擇期公告優良廠商名單。 三、申請文件(一) 申請文件請至本府經濟發展局/文件下載/能源科下載,(網址:https://economic.tainan.gov.tw/)(二) 申請文件如下:(請依序置入申請資料封面袋中,如附件二)。1. 優良廠商申請表(附件三)2. 第一階段資格文件檢核表 (附件四,廠商檢附後由甄選工作小組審查)3. 依本計畫第六點所列之資格證明文件4. 切結書(附件五)5. 代理人授權書(附件六)6. 申請計畫書10份(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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